详细信息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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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属性 | 原始性创新 | 成果体现形式 | 新技术 |
转让范围 | 允许出口 | 课题立项名称 | |
所处阶段 | 初期阶段 | 研究形式 | 独立研究 |
课题来源 | 成果水平 | 国内领先 | |
官方链接 | http://www.sdifdc.org.cn/contents/12/831.html |
2015-06-16 | 访问量:104
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国家根据非处方药品的安全性将非处方药分为甲、乙两类。
甲类非处方药包装盒上“OTC”标识底色为红色,只能在具有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、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专业人员的社会药店、医疗机构药房零售的非处方药;
乙类非处方药包装盒上“OTC”标识底色为绿色,除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药房外,还可以在经过批准的普通商业企业零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