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细信息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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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属性 | 原始性创新 | 成果体现形式 | 新技术 |
转让范围 | 允许出口 | 课题立项名称 | |
所处阶段 | 初期阶段 | 研究形式 | 独立研究 |
课题来源 | 成果水平 | 国内领先 | |
官方链接 | http://www.sdifdc.org.cn/contents/12/439.html |
2015-05-26 | 访问量:27
世界卫生组织1985年在内罗毕召开的合理用药**会议上,把合理用药定义为:“合理用药要求患者接受的药物适合他们的临床需要、药物的剂量符合他们个体需要、疗程足够、药价对患者及其社区最为低廉。”
WHO1987年提出合理用药的标准是:
(1)处方的药应为适宜的药物。
(2)在适宜的时间,以公众能支付的价格保证药物供应。
(3)正确地调剂处方。
(4)以准确的剂量,正确的用法和疗程服用药物。
(5)确保药物质量安全有效。
目前尚无一个公认明确的合理用药定义。绝对合理的用药也是难以达到的,一般所指的合理用药只是相对的,当今比较公认的合理用药是应包含安全、有效、经济与适当这4个基本要素。